各区市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定于2023年12月20日,对2023年度申报建设工程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业务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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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范围

全市有关部门、单位申报2023年度建设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委托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业务答辩。

二、答辩 ***

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现场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叁、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8:30

地点:威海职业学院(松海大酒店1楼报告厅)

要求:副高级和中级答辩人员7:30之前报到(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承诺书,不能用其它证件代替;分组安排见附件)。

四、组织工作

1.答辩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呈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答辩人员名单逐人落实通知要求,通知答辩人员做好答辩准备。

2.答辩必须由申报人本人参加。进入候考室后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 *** 手表等具有移动通信功能的电子产物。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员不得携带、查阅任何资料。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

3.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参加答辩人员要准时到达,答辩开始后不得进入会场,因个人原因错过答辩时间的,按照弃权处理。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专业测评工作按照日程安排集中进行,原则上不作调整、不安排补考。

4.请参加答辩人员近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公告,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如有特殊情况,请于12月14日上午10点前反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 :0631-5203332,0631-5219788)。

 

附件:1.

          2.

          3.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原标题:对于申报2023年度建设工程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人员进行业务答辩的通知

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2-12 17: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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