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容

山东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人才选拔、培养、激励和使用至关重要。本篇文章将从评审条件、评审程序、评审重点和评审结果等方面对山东省副高级职称评审进行详细阐述,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总结归纳。

一、评审条件

1、具有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资历、经历条件;

2、申报副高级职称专业范围应当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相同;

3、申报人近5年内无论文造假、抄袭、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评审程序

1、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材料;

2、评审初审:评审专家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评审答辩名单;

3、评审答辩:申报人员进行现场答辩,评审专家小组通过答辩考察申报人的能力、水平;

4、评审评议:评审专家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审结果;

5、公示和任命:评审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公示和任命。

叁、评审重点

1、学术成果:考察申报人在专业领域发表的学术论文、专着、专利等学术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2、专业能力:考察申报人在专业技术方面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业绩贡献:考察申报人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的显着业绩,包括主持重大项目、承担重要课题、解决行业难题等;

4、德才兼备:考察申报人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评审结果

1、通过:申报人符合评审条件,经评审答辩和评审评议合格,获得副高级职称证书

2、暂缓通过:申报人基本符合评审条件,但答辩表现或评审评议意见未达到要求,可按规定申报下一年度评审;

3、不通过:申报人未符合评审条件或答辩评议不合格,不予授予副高级职称证书。

五、总结

山东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是一项严谨、科学、规范的评审制度,旨在选拔专业技术人才中的佼佼者。通过评审,不仅可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而且可以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申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评价体系的完善和人才队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