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容

辽宁省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法规,它对于规范和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在四个方面对辽宁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详细阐述,包括申报范围、资格条件、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旨在为广大申报人员提供清晰的指引和帮助。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申报辽宁省副高级职称的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 *** 领导,遵纪守法。

2.已取得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满5年,且任现职满3年。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拟申报职称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资格条件

申报副高级职称,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业绩突出,学术水平或技术能力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2.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或攻关任务,取得突出成果。

3.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着作,或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同等学术成果。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叁、评审程序

辽宁省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程序主要分为叁个阶段:

1.申报材料提交:申报人根据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

2.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评审意见。

3.审批定职:人社部门根据评审意见,经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批准申报人的副高级职称。

四、材料要求

申报副高级职称,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填写辽宁省副高级职称申报表。

2.学历证书:更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业绩材料:业绩证明、论文着作、专利发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与申报职称相关的工作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总结

辽宁省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一套较为详尽且具有指导性的规范,它明确了申报范围、资格条件、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为申报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积极申报副高级职称,以获得更高层次的职业资格认证,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社会地位,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