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容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科学、规范、公正、择优的评审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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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范围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范围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环保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评审岗位范围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高级职称评审主要包括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评审两个类别,其中正高级职称评审又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两种。

高级职称评审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体现按劳分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导向。

二、评审条件

符合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出评审申请。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般包括基本条件、任职条件、业绩条件、其他条件等。

其中,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资历、职称等要求;任职条件主要包括担任一定职务年限、取得一定成果的要求;业绩条件主要包括承担项目、发表论文、获奖等要求;其他条件主要包括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等要求。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具体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为准,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审条件可能存在差异。

叁、评审程序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程序一般包括申报、初审、评审、公示、颁发证书等环节。

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业绩材料、推荐信等。

初审阶段,评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评审条件的申请人。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业绩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通过评审。

公示阶段,将评审结果在网上或其他方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诉。

四、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评审人员,评审机构将颁发相应的高级职称证书。未通过评审人员,可以根据评审意见完善材料或等待下一轮评审。

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具有时效性,一般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高级职称待遇,如职称津贴、评优评先等。

五、总结

贵州省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贵州省人才发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的评审程序、合理的评审条件、公正的评审结果,该制度有效选拔出了贵州省各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